当前位置:首页 > 公共服务 > 因公护照(通行证)及签证信息
新版电子护照对照片的要求
发布时间:2013-05-02    稿件来源:    【字体大小: 】浏览次数:

     新版电子护照已于201210月开始在我省启用。新版护照美观大方,从护照用纸到印刷、制作都采用了一系列新技术,从外观到防伪都较旧版护照有了显著提高。护照质量及防伪性能接近国际一流水平。签发护照时,包括持照人照片在内的个人资料一次打印成形,取代了原有贴照片塑封的做法。这一做法将有效防止揭换照片伪造变造护照的情况。

   新版护照的照片必须是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,光面相纸,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;着白色服装的照片须用淡蓝色背景颜色,着其他服装的使用白色背景;人像要清晰,层次丰富,神态自然。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,儿童不系红领巾。照片尺寸为48mm×33mm,头部宽度21-24mm,头部长度28-33mm。

  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次性快照、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,申请护照时都将不予受理。同时,建议从事证件照片拍摄的经营部门可与我办护照签证中心联系,详细了解电子护照对照片的技术参数和拍摄标准,以免给前来拍摄出国护照的顾客造成不必要的麻烦。联系电话:84423885。
加入收藏】 【 打印此文】 【关闭